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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1年8月,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管辖。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设在有着“中国绿城”、“联合国宜居城市”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市,位于青秀区民族大道边上的华丰城A座六层(甲级写字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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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知识

南宁醉驾辩护律师:酒驾醉驾怎么认定、会怎么处罚

酒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,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/100ml但不足80mg/100ml属饮酒驾车,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罚款一千至两千元;再次酒驾处十日以下拘留、罚款并吊销驾驶证;酒驾营运车辆处十五日拘留、五千元罚款、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;醉驾将被约束至酒醒、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。为帮您解决南宁醉驾辩护律所哪家好,如需专业法律服务,欢迎直接联系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。 一、酒后驾车是什么违法行为 酒后驾车是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行为。酒后驾驶,暂扣6个月驾驶证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,再次酒后驾驶的,处10日以下拘留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吊销驾驶证。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,处15日拘留,并处5000元罚款,吊销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 二、酒后驾驶如何认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二十毫克每一百毫升,小于八十毫克每一百毫升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车。会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 三、酒后驾车法律责任有哪些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;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;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 酒驾和醉驾的认定、处罚差别不小,一旦涉及营运车辆、再次酒驾或者醉驾,后果往往不只是罚款扣证,还可能牵出刑事责任。每个案件的血检数值、驾驶情形、有无事故等细节不同,处理思路也不一样,遇到具体问题还是建议尽早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。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刑事辩护、交通事故及各类合同纠纷等。若正面临醉驾相关困扰,可以联系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,让律师结合具体材料给出更有针对性的分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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